防爆合格证:用于确定设备符合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的文件。
在中国境内,按照法规要求,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使用的电气或机械设备必须具有
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
本安型一般指本质安全型,本质安全型是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将设备内部和暴露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连接导线可能产生的电火花或热效应能量限制在不能产生点燃的水平。
那么产品想要申请本安型防爆合格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本安防爆认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图纸和资料:产品电气原理图、总装图、PCB图、 元件布置图、元器件清单(BOM表)、 铭牌图等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本安
防爆合格证要求的企业标准和说明书
4.其他资料
4.1 样品采用密封圈引入装置的,需提供样品涉及的各种规格的密封圈,
4.2 样品有浇封部件的,胶封件须送胶封和未胶封的组件,
4.3 样品外壳及部件采用橡胶材料的,须提供35mmx 15mmx 6mm橡胶块3 ~ 5块进行橡胶材料老化试验。
4.4 样品外壳或部件为塑料制品的,须提供150mmx 60mm矩形塑料块3 ~ 5块进行外壳表面电阻测定。
4.5 样品外壳采用非金属材料的,须提供满足:长125mm+ 5mm、宽13.0mm+0.5mm, 并应提供的最小和最大厚度的样品,但厚度不应大于13.0mm,棱边光滑,角半径不应大于1.3mm进行外壳阻燃性试验。
4.6 样品如有观察窗的透明件,须另提供样品。
4.7 对于不能在外壳上进行引入装置密封试验的,需配合检测中心提供试验用工装。
4.8 便携式本安防爆产品中有蓄电池的,需提供电池样品10块
4.9 需和关联设备(如:本安电源)配接的样品,关联设备一 起送样。
4.10 如包含有EX元件, 须提供Ex元件的
防爆合格证